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阳光人寿被罚13万元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13万元。

时任阳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朱维江受到警告,并罚款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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